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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6-16 15:11:34   浏览量: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申请材料

        1.省内转移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跨省转移

        申请人直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APP上提交跨省转移申请或到参保地县级社会保障窗口现场办理。

        (二)办事流程

        1.省内转移的,申请人到县(市、区)、乡(镇)社会保障窗口提出暂停或接续申请。

        2.跨省转移的,申请人直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APP上提交跨省转移申请,亦可到参保地县级社会保障窗口现场办理。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二、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一)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及相应的变更材料。

        2.《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或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三、单位参保证明查询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市、县(市、区)、乡(镇)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四、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退费

        (一)申请材料

        1.与省外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2.省内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二)办理流程

         本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五、个人关键信息变更

        (一)申请材料

        1.更正姓名、性别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下同)原件和复印件;

        2)原参保缴费有效凭证(养老保险卡片或养老保险手册、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号码和出生时间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档案出生时间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地人社部门认定的档案出生时间材料。

        4.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材料。

        (二)办理流程

        本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一)申请资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交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七、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一)申请资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县级社会保障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一)申请材料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职死亡的

        1)申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人员死亡的相关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手续、医院出具的死亡材料、火化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材料等其中之一);

        3)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办的,提供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无法提供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的,须提供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承诺,并提供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出国(境)定居的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注销手续或出国定居的相关材料;

        4)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3.外国人离境的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行信息或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4.到达领取待遇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申请退还的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九、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一)申请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或《备案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相关建筑资质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4.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5.《四川省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伤残待遇申请

        (一)申请资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一、恢复养老保险待遇

        (一)申请资料

        1.对暂停后已做待遇认证需恢复退休待遇的,业务系统自动处理(无需本人办理)。

        2.司法部门、审计部门、人社部门、纪委等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书。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及时办结。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关系转移接续

        (一)申请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事流程

        1.转入:申请人凭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转入申请。

        2.转出: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转出申请,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人凭此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入申请。

        (三)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一)申请资料

        1.劳动合同(或招录文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3.1-3个月职工工资表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缴费人员减少申报表》。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

        (一)申请资料

        四川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五、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申请资料

        1.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办事流程

        本人到退役安置地市、县、乡(镇)社会保障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六、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一)申请资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就业所在地市、县、乡(镇)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七、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一)申请资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四川省内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乡(镇)社会保障窗口或向村(社区)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提出申请,亦可通过“四川人社APP”网上资格认证。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八、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一)申请资料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2.《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4.参保人员身份证盖章复印件一份;

        5.参保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企业所在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

        (一)申请资料

        1.参保人员死亡的相关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材料、医院出具的死亡材料、民政部出具的火化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的材料等其中之一)

        2.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3.申办人、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无法提供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的须提供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二)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2.申请人1个月后查询所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待遇到账情况。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二十、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

        (一)申请资料

        1.参保单位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

        1)参保单位书面申请;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财务记账凭证等依据。无劳动合同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补缴1996年以前应缴未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上述规则办理的同时还需提供职工的人事档案;

        4)书面承诺(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转移不畅责任自负)。

        2.《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已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已依法破产或已注销等已不存在原用人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存在中断缴费的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

        1.参保单位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情形,15个工作日;

        2.《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存在中断缴费的情形,即时办结。

        二十一、社会保险费缴纳

        (一)申请资料

        (二)办事流程

        由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每月按时生成单位征集计划并批量将缴纳数据推送至社保费征收机构,缴纳人在社保费征收机构进行缴纳。

        (三)办理时限:自征集计划生成后1-2日内推送至社保费征收机构。

        二十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一)申请资料

        申报与变更相关资料并填写《缴费工资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所在地市、县、乡(镇)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十三、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帐户维护申请

        (一)申请资料

        社保卡原件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乡(镇)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十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一)申请资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

        3.参保单位给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有效凭证;

        4.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十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申请

        (一)申请资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和工亡的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十六、暂停养老保险待遇

        (一)申请资料

        1.每年2月底市社保局对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退休人员通过系统操作进行暂停待遇发放(无需本人办理)。

        2.司法部门、审计部门、人社部门、纪委等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书。

        (二)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障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